第(2/3)页 他是诸皇子中被皇阿玛当面多次夸赞过弓马骑射的,已经不是第一次上战场了。 多年的皇家骑射教育,竟没比得过一个小纨绔?一个如今仅仅是个七品小武官的纨绔子弟? 再看另一边的敦多布,手持两把弯刀,像暗夜中的野狼。他杀的人大概没五格多,但比他多。 敦多布已经杀红眼了。 十年前,葛尔丹崛起后的第一件事就是侵略喀尔喀部落的的草场和牛羊,喀尔喀部落有一个草场的牧民被葛尔丹屠杀殆尽。 族人被杀,子民被屠,敦多布身为喀尔喀大汗,此番自请入前锋营,就是要亲手为族人报仇雪恨。 大阿哥忽然有点挫败,掏出火筒连崩数人,才勉强追上敦多布的战绩。 但五格已经带人冲到前头去了。 是夜丑时,五格的一身锁子甲已染成了红色。 两军交锋,刀枪无眼,杀到后来心底所有的小九九都好似忘了,原本要稍稍隐藏武力的想法也忘了,脑海中只还有一个想法: 杀光敌人,活着回京。额娘还要打小爷,妹妹的两个娃娃还没叫过舅舅! 杀到后来,所有的招式全都扔掉,所有的花架子全都忘掉,只力求一枪刺中要害,最好一枪就能让他们断气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