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1/3)页 苏卿兰哪里能够拒绝得了她的甜言蜜语。 一边帮忙热饭团,还一边说道:“要不,我明天再给你多做一点,再带一罐酱肉当零嘴吃。” “娘你可真好,你肯定就是上辈子给我当娘的,这辈子老天爷不忍心看咱们母女两个分离,所以才叫我来给您当儿媳妇,能遇到您这么好的婆婆,我一准是透支了下辈子的运气,真不知道下辈子还能不能吃到这么好吃的酱肉了!”花眠猛烈的夸奖。 “你这小嘴跟抹了蜜似的。”苏卿兰被她夸得高兴合不拢嘴,表面上还想谦虚两句:“我哪有你说的这么好,以后你想吃啥,只管跟娘说!” 跟着做好的饭菜去堂前的季淮修:“……” 小媳妇儿这么会夸,好像都没跟他说两句? 在嫉妒的趋势下,季淮修将花眠给拽走,实施强行绑架。 “相公你干嘛呀?”花眠被他拖到外面,抢回自己的手。 但没过两秒又被季淮修拉回了手中,眼皮微抬:“对了,旺财呢?昨天就想说没看见了,今天怎么也没回来?” “哦,在医馆当舔狗呢。”花眠耸耸肩,对自家的好大儿也是有些无奈。 “……”又是一个陌生的词,季淮修挑眉,“当什么?” “额,就是……”这要怎么解释呢?“它在帮我照顾病狼。” “?” 那只傻狼平时就喜欢吵吵闹闹,而且还最喜欢形影不离的黏着花眠,不过看在它平时对花眠也算忠心耿耿的份上,季淮修也随它去了。 可现在它居然让花眠一个人回来? 这就太不称职了! “它居然让你一个人回来,若是路上又遇见了什么坏人该怎么办?”季淮修有些不悦。 旺财失职了。 “没关系啦。”花眠无所谓的回答道:“现在那些乞丐现在都被宋大人派去修路修水去了,而且又有人巡逻,不会出事的。” 不得不说,这个宋大人的确是个能干的。 才来到凤阳城没几个月,就已经摸清楚了这边的底细。之前出城剿匪的事情,不仅镇压了那伙无法无天残忍的土匪,安抚百姓,这也从城中有钱人那里敲了不少银子。 有了银子能办的事情可就多,铺桥修路,他甚至还想修起早就废弃了的水运码头。 没有汽车的时代,水运就是一种既廉价快捷又相对安全的运货方式,甚至可以说水运发达的地方,就能够带来大笔的财富和商业。 这些都是花眠从季淮修那里听来的,听完之后只觉得佩服。 然而想要做到以上这些,首先要做到的便是确保凤阳城的安全,只有不会被人抢劫害命,才有可能吸引来那些商贾。 因此花眠一点也不担心,在如今的凤阳城会出啥事。 “……” 这么说,好像也有道理。 第(1/3)页